汽车配件网

当前位置:首页
>>
>>
正文

豆芽中添尿素和激素是否违法

豆芽中添加尿素和植物激素,是否违法?各方说法差别甚大。

据公开报道,沈阳市农委法规处杨宏称,“生产豆芽过程中是不允许使用任何添加剂的”。南京市蔬菜研究所一位研究人员认为,“无根剂是食用无根剂,是允许用的,但是不能过量。尿素应该是不能用的,激素之类的添加也是不能用的。”更有意思的是,2009年武汉市洪山区夜查无证小作坊,作坊老板拿出一份《关于制发豆芽不属于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批复》的文件称,“在豆芽制发过程中,适当添加农药等催化剂并不违规。”

记者查询大量的标准和法规了解到,各地对豆芽属于农保定市羊角风医院网上咨询产品还是食品的定位不统一,导致监管无所适从。

食品还是农产品?

从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难以判定豆芽是农产品还是食品。

《食品安全法》规定,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rdq治疗癫痫病的医院uo;)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而该法规定,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沈阳农委部门由此判断,“豆芽菜不是初级农产品,是初级农产品的加工品。”一位从事蔬菜加工人士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其实都有一定道理,但随着豆芽自动化生产发展,生豆芽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生产种植。

尽管国标《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中有关食品分类的规定中,并没有将豆芽纳入豆制品。但有地方规定却将其纳入食品范畴,宁波市早在2003年制订的《宁波市豆类制品市场准入实施意见》,就将豆芽制品归入豆制品管理。

记者采访的专家都支持将豆芽作为农产品。广东省农科院质标中心检测室主任、研究员邓义才表示,虽没有明确划分,但个人认为生豆芽只是在室内进行地不同的种植方式,属于农产品。一位参与制定《豆芽卫生标准》的芽菜专家表示认同。

归哪个部门监管?

4月21日,沈阳警方查获“毒豆芽”40吨,对12名非法加工人员进行了刑事拘留。沈阳市打假办还会同公安、工商、质监、农委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

会上,沈阳市工商、质监、农委等部门均称“不归我管”。工商部门表示,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无照经营的行为不能一概以“无照经营”处罚。同时,对食品生产领域的监管,应该由质监局负责,而不应该由工商部门负责;质监部门表示,豆芽应认定为初级农产品,归农业主管部门监管比较合适;农委部门认为,初级农产品的加工品不应由农业行政部门负责监管。

可见,有关豆芽的属性定位直接关系到监管。目前,记者能查询到的国家层面相关规定仅为,2009年国家质检总局答复卫生部《关于请提供对豆芽生产环节监管意见的函》称,根据《卫生部关于制发豆芽不属于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批复》,豆芽的制发属种植生产过程,不属于《食品卫生法》调整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意见,豆芽应属初级农产品,建议其监管由农业部门负责。

这也是2009年武汉市洪山区夜查无证小作坊,作坊老板称“在豆芽制发过程中,适当添加农药等催化剂并不违规”时拿出的证据。

添加尿素激素不违法?

豆芽在生产中普遍添加尿素、植物激素(6-苄基腺嘌呤、赤霉素)和杀菌剂(福美双和恩诺沙星)等三类物质。

在上述芽菜专家看来,用大豆或绿豆不添加任何物质是可以生产出豆芽的,但整齐度、外观、产量都没有保障,“添加尿素和激素不算违法,关键是量和度的把控,不能滥用。”

查询相关国标和地方标准了解到,如果豆芽作为豆制品的食品,那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尿素、6-苄基腺嘌呤属于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可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但应在制成最后成品之前除去,有规定食品中残留量的除外;而赤霉素、福美双和恩诺沙星等都不属于食品添加剂和加工助剂,根据《食品法》可处没收违法所得,以及最高罚款10万元等处罚。

但在四川省《豆芽》(DB51/T1061-2010)、北京市《豆芽安全卫生要求》(DB11/377-2006)、青岛市《豆芽生产管理技术规范》(DB3702/T090-2006)等地方标准中,限定了铅、无机砷、总汞、镉、亚硫酸盐、亚硝酸盐、百菌清、多菌灵、2,4-D、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最大残留量。上述芽菜专家表示,这些地方是允许部分杀菌剂、植物激素在限量下添加,但是国家豆芽标准并没有相关规定,“主要是考虑到贸易壁垒,所以国标没有地方标准严”。

该专家建议,卫生、工商、质检、农业等部门应该出面协调,包括对豆芽张家口市哪家的医院治疗羊角风最好的定性,吉林治疗母猪疯的最好的医院国标的完善,还要督促相关部门做好监管,“否则像北京,即便是有了标准也没有执行。”